环湖西路南延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涉路施工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2025-10-16 14:50:31 南京国家农高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湖西路南延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环湖西路南延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文号:溧政务投字〔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涉路施工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溧水区白马镇

2.2 招标内容及工程规模:路段一南起立春路、北至溧白路,全长约939米、宽2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段二西起白马大道、东至湖西路,沿线与环湖西路相交,全线约602.75米、宽1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其中路段一与白龙线交接、路段二与白马大道交接,2个接口处编制涉路施工质量安全影响评价报告、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安排评审会并通过相关部门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编制的涉路施工质量安全影响评价报告以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须取得主管单位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工作内容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2.3 服务期限:至项目结束

2.4 最高限价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工程咨询(公路)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注册咨询师资格,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4-2025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函原件);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提供承诺函原件)。

3.5、本次发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016日至202510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登记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87109678@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登记资料审核,请各投标人留意邮箱情况。注:登记资料审核通过后,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登记资料如下: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514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5.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科创中心2237会议室

5.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s.gov.cn/)、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http://njgjngq.com/index-cn.html)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

联系人:张红梅

电话:137708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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