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情况介绍
美丽乡村建设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 、生活宽裕 、乡风文明 、村容整洁 、管理民主 、环保宜居”等方面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乡村地区生态人居 、生态环境 、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 。 本次活动围绕南京国家农高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结合农高区本地特色产品, 打造农高区特色产业+特色旅游+产品销售, 形成一体化生态旅游、产业、销售闭环, 在宣传农高区特色文化及特色产品的同时将美丽田园乡村建设成果让更多人了解参与 , 特开展南京农高区金秋促消费活动。
活动拟定于2025年10月26日在南京国家农高区纬一路举办,指导单位: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人民政府、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南京市溧水区文化和旅游局、南京市溧水区商务局。
主要由4部分组成(包括但不限于):
物料部分,包括指示牌、注水道旗、门头、农产品区展示架、大学生农事体验区布置、亲子研学区布置等;
舞台部分,包括音响、舞台搭建、桌椅等;
演职部分,包括主持人,文艺演出等;
其他部分,包括人工、运输、服务费、设计费及安全检测费等。
二、采购项目主要清单
1、活动物料,主要包含指示牌、注水道旗、门头、展示展销区、大学生农事体验区布置等相关物料。
2、舞台部分,主要分音响、舞台、地毯、桌椅等。
3、演职人员,包含主持人、文艺演出等。
4、广告宣传,拍摄制作等
三、活动执行要求
供应商按照采购方确定的策划设计要求进行搭建布置执行,保证各个环节的安全、顺畅及效果。
按照采购方核定的策划设计内容进行搭建布置执行,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搭建布置时要便于操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安全性、经济性,做到绿色、环保,保证服务质量。制作必须使用高品质、绿色环保材料,搭建布置现场及活动期间不得有刺激性气味出现。
活动现场严禁吸烟,搭建布置时严禁使用明火、电焊、喷灯,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强噪音工具。
中标供应商的现场服务应随叫随到,有及时处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活动筹备期间,中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和实际需要,派员与采购方集中办公)。
活动期间安全维护,撤除时安全拆除。坚持“谁搭建,谁拆除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总体设想及具体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本次项目的策划及全部执行工作。同时要考虑到采购人在活动执行过程中可能对策划方案和执行工作有调整,如有调整须按照采购人具体要求实施工作。
四、付款条件:
项目执行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付款手续,活动结束后支付60%,活动结束2个月后支付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