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林溧水校区科技创新港项目二期材料检测(普检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2023-05-09 14:41:24 南京国家农高区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南林溧水校区科技创新港项目二期材料检测(普检外委)服务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南林溧水校区科技创新港项目二期材料检测(普检外委)服务。

2. 工程规模:本项目二期拟新建两个组团(西侧第一组团包括1-5#宿舍楼,东侧第二组团包括7#宿舍楼及一栋食堂)以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本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 100844.77㎡,其中地上部分94032.88㎡,地下部分6811.89㎡。

3. 工程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

4. 服务期: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

5. 服务内容:南林溧水校区科技创新港项目二期工程材料检测(普检外委)服务。

6.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投标费率为55%,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的55%为最高费率(不重复计取),投标费率高于最高限价费率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费用最终以实际检测内容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等级及范围:

①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提供备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0501日(含)以来,承担并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付款发票复印件和银行流水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 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11-20230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财务室)。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0509日至2023051517:30(节假日不计)。

3. 报名方式:经办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被授权委托人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为: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 纸质投标文件叁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供U盘形式的电子文件1份),投标文件应密封递交。封套上应载明(报价名称、项目名称、在202305171030分前不得开启),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文件请参照招标文件响应,请按所提供的格式填写,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日上午1030。 

4. 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223会议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5-57250910

招标代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林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5207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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